关于开展济南首届“十大心理科普楷模”等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相关单位:
根据济南市科协九大精神及“科普为民、泉城提素”理念,为提升心理科普及心理卫生事业整体水平,表彰为心理健康科普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心理咨询人才,由济南心理卫生协会主办的济南市首届“十大心理科普楷模”等评选活动将正式启动。
一、活动目的
通过评选“济南十大心理科普楷模”活动,树立、表彰一批优秀心理卫生工作者、心理科普咨询师,加快济南心理科普、心理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二、组织机构
主办:济南心理卫生协会
协会成立“济南十大心理科普楷模”评选工作领导小组,领导实施本次评选工作,确保此次评选活动顺利举行。
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、协调组织具体评选及颁奖仪式活动。
三、评选范围
1、济南市各区县为主,具有职业资格的心理卫生工作者、心理咨询师、社会工作师等专业人员。
2、济南市区之外心理卫生工作者,对济南心理卫生发展有实际贡献的,也可以报名参选。
3、对济南心理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典型推动作用的社会人士,要求必须有促进济南心理卫生事业发展的工作实际案例材料提交。
四、评选选项与名额
此次活动,评选以下奖项:
济南十大心理科普楷模;
济南十佳公益心理科普讲师;
济南十佳公益心理科普咨询师;
济南优秀心理科普工作者。
名额分配:
济南十大心理科普楷模(10名);
济南十佳公益心理科普讲师(10名);
济南十佳公益心理科普咨询师(10名);
济南优秀心理科普工作者若干名。
五、评选标准
1、济南十大心理科普楷模
1、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以上资格,从事心理社会工作,五年以上的个案或心理科普际工作经历,且在心理科普领域有显著影响力。
2、一贯秉持对心理健康服务科普工作的积极态度,工作成绩突出,专业技术过硬,业内信誉度高。
3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规范。
4、具有自己优势的心理科普技术特长,提交本人完整心理科普个案或团体心理科普案例情况报告一份。
5、须有专业心理社会机构推荐意见或推荐信(签章)
2、济南十佳公益心理科普讲师
1、具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以上资格,从事心理社会工作,三年以上的个案或心理科普际工作经历,且在心理科普领域有较大影响力。
2、一贯秉持对心理健康服务科普工作的积极态度,工作成绩突出,专业技术过硬,业内信誉度高。
3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规范。
4、具有自己优势的心理科普技术,提交本人完整心理科普个案或团体心理科普案例情况报告一份
5、须有专业心理社会机构推荐意见或推荐信(签章)
3、济南十佳公益心理科普咨询师
1、具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以上资格,从事心理社会工作,两年以上的个案或心理科普际工作经历,且在心理科普领域有一定影响力。
2、一贯秉持对心理健康服务科普工作的积极态度,工作成绩突出,专业技术过硬,业内信誉度高。
3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规范。
4、有较强心理理论科普技能,提交本人完整心理科普个案或团体心理科普案例情况报告一份。
5、须有专业心理社会机构推荐意见或推荐信(签章)。
4、济南优秀心理科普工作者
1、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、社会工作者初级或其他心理社会资格证书,具备一定心理健康社会技术服务受训和实践经历。
2、在本地区、本行业、本单位具有组织、带领或参与心理科普服务活动的经历,收到一定心理科普社会效益,并受到所在单位或被服务对象好评(提供相关图文资料)
3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职业道德守则。
颁奖典礼:计划12月22日(地点待定,另行通告),进行“济南十大心理科普楷模”等奖项的评选活动的颁奖典礼,揭晓评选最终结果,获奖者进行表彰。
附件一:济南十大心理科普科普 填报表
附件二:济南十佳公益心理科普讲师 填报表
附件三:济南十佳公益心理科普咨询师 填报表
附件四:济南优秀心理科普工作者 填报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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